2023年秋季教育收费公示表
教育收费公示表
南京市小学教育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学期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服务性收费 |
住宿费 | 400 (一级) 350 (二级) 250 (三级) |
宁价费〔2012〕241号 | 1. 少数硬件设施好、服务有特色,且实际 成本超过收费标准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 另行核定。 2. 农村公办小学免收寄宿生住宿费。 |
课后服务费 | 300 | 宁政办发〔2021〕30号 | 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 |
伙食费 | 按实收取 | 宁价费〔2011〕20号 | 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 |
代 收 费 |
社会实践活动费 |
80 |
宁价费〔2004〕373号 |
1. 仅限城市小学。 2. 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3. 仅限门票、交通费、食宿费。 4. 学期末按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
校服费 |
按实收取 |
宁价费〔2004〕373号 苏价费〔2010〕336号 |
1. 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2. 农村小学不作要求。 | |
说明 |
1. 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借读费教育。免课本费办法按宁教财 〔2008〕5号文件规定执行,免作业本费办法按宁教财〔2011〕3号文件规定执行。 2. 按照宁教财〔2017〕22号文件规定,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费用减免政策 ,减免项目包括社会实践活动费、住宿费。 3.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向自愿入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 |||
学生资助工作电话 | 学校联系人:宣萍 电话:69697878 | |||
投诉电话 |
学校所属区价格主管部门电话:88020285 学校所属区教育局收费管理部门电话:58696508 |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 京 市 财 政 局
南 京 市 教 育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