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机关各工作办,局属各单位:
春季学期已经开始,各施工工地均已复工,全国“两会”也将于3月上旬在北京召开,为切实加强“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各工作办安全主管(监管)责任以及局属各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新区社会事业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单位及相关人员密集场所。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和社会事业局督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单位自查(3月1日至3月8日)。各单位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对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
(二)社会事业局督查(3月8日至3月17日)。社会事业局相关工作办对本系统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安督办对部分单位进行督查。
三、检查内容
(一)社会事业局层面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社会事业局相关工作办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监管)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力量深入各单位、施工工地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实施监管执法情况。社会事业局相关工作办要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措施、最严的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各单位进行严格督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隐患整改;检查指导各单位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实施演练。
3.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下达整改指令书,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4.突出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情况。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交通安全、建设工程施工、消防、食堂和剧毒化学品、特种设备、燃气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下属单位层面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工作,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各单位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组织有关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和应急方案,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同时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近年来社会事业局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编制完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等。
(三)重点行业领域
1.建设工程施工方面:要深刻吸取各类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教训,以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清单,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重点检查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选址安全可靠,避开滑坡、泥石流、坍塌等灾害地段,大风、大雨前应整修加固,确保不漏、不塌、不倒;大风和大雨后应检查临时设施地基和主体结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筑施工现场各项消防措施落实情况。
2.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检查所属范围内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消防器材配备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情况,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实施情况;防火巡查记录是否齐全;安全疏散示意图、疏散标志是否齐全;灭火器材数量是否充足,并及时更新;应急照明设施、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能否安全有效运行;建筑消防产品是否合格;消防队伍建设、设施配备及预案建立和演练情况。
3.特种设备方面:重点检查医院、学校、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检验情况;设备、管道是否老化,运行是否正常,是否进行定期维护检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是否合理,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防盗防火设施是否齐备;电梯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定期进行年检;变压器、输变电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有无超负荷用电情况;各种电器开关是否安全有效使用;线路有无老化裸露漏电现象;供水、供气、通信等关键设施的检修情况;是否配备了必备的报警装置、监控设施、防护设备,设备是否完备、运行是否正常。
4.空中坠物隐患排查情况:有无全面开展空中坠物安全隐患大排查;外立面、阳台、高大乔木、广告牌、灯箱、阳台窗台等位置有无易坠物。
5.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有无制定张贴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无划定电动车停放、充电专用场地;有无配备消防灭火器材;有无配备定时总控电源开关;有无落实“一座一充”;有无落实专人管理。
6.欺凌防治落实情况:有无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有无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有无规范调查处理、胜诉请求、教育惩戒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工作办、各单位要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分管负责人要抓具体、抓落实,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深入安全生产重点部门、重点场所、重点环节进行检查,落实检查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二)各单位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方案、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五落实”,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社会事业局相关工作办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对相关单位开展检查,严防走过场,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实效。对督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登记,如实反映存在问题,及时总结通报。
(四)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严格全国“两会”期间的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确保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妥善处置。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以及楼宇电视、户外视频、手机短信等广泛进行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和企业职工应急避险意识以及自救互救技能。
(五)各单位于2019年3月8日前根据检查内容、要求将《自查报告》书面报社会事业局安督办(可以将书面《自查报告》盖章、拍照,将照片插入新建word文档中,文档以“**单位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报告”命名上报,联系人:闻年明,QQ103544115)。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2019年2月28日